上海出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政策 熱點問答來了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介紹,為加大住房公積金對新市民、青年人緩解住房困難的支持力度,印發《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通知》并制定配套的操作細則,明確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條件、限額、材料、方式和渠道等內容。詳見↓
放寬提取條件。按照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已經本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的職工及配偶,符合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委托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等生效中提取業務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
提高提取限額。為進一步緩解保障性租賃住房承租職工支付房租的經濟壓力,符合條件的承租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4500元。
優化辦理流程。職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可“零材料”“零跑動”,全程通過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官方線上渠道(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或“隨申辦”提交申請,同時授權委托市公積金管理中心查詢、核驗本人及配偶租賃信息等,審核通過后,住房公積金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按月轉入本人銀行賬戶。職工也可以選擇在先行支付租賃費用后向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申請一次性提取。
下一步,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堅持“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加大住房公積金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持力度,在促進實現“住有所居”上發揮住房公積金制度更大作用。
熱點問答
問
1、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業務適用的“保障性租賃住房”范圍是什么?
答
“保障性租賃住房”范圍是經本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
問
2、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需要符合哪些條件?
答
申請人承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用于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費用:
(1)申請人在本市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
(2)申請人及配偶按照本市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準入條件等相關政策規定,租賃已經本市政府主管部門認定并納入統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
(3)申請人及配偶目前無住房公積金貸款、無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住房貸款委托等生效中的提取業務;
(4)申請人及配偶僅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一套房屋的租賃費用;
(5)無配偶關系的2名及以上的個人共同參與租賃,同一時間段內僅允許其中一個申請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屋租賃費用。
如申請人的配偶參與提取,也應當符合以上提取條件。
問
3、提取方式有哪些?
答
有委托逐月提取和補充提取兩種方式:
(1)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申請之時起計算,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
(2)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根據實際情況先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費用,再一次性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
問
4、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答
(1)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①通過官方線上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隨申辦”)申請,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②通過區管理部業務網點申請,需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如申請人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配偶本人也應當提供上述材料,還應當提供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2)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申請人的身份證件原件;本人名下的中資銀行借記卡(建議攜帶銀行一類賬戶借記卡)。如申請人配偶同時參與提取的,配偶本人也應當提供上述材料,還應當提供與申請人的關系證明材料原件。
問
5、提取住房公積金到哪里辦理?
答
(1)委托逐月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通過官方線上渠道(包括上海住房公積金網www.shgjj.com、“隨申辦”)或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業務網點申請;
(2)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可前往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業務網點申請。
問
6、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支付流程是什么?
答
(1)委托逐月提取的,市公積金中心將按月發起審核,審核通過的,提取資金在租賃合同有效期內按月進行支付;
(2)補充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市公積金中心審核通過后,提取資金一次性進行支付。
問
7、每月最高可提取限額是多少?
答
每戶家庭(含單身家庭)月提取金額不超過當月實際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額為4500元。申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至少應當保留0.01元余額。
問
8、申請人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信息或婚姻狀況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如何處理?
答
申請人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信息或婚姻狀況信息查詢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市公積金中心區管理部提供相關保障性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租賃備案、租金支付憑證或婚姻狀況等材料申請復核。
問
9、承租公租房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是否適用《關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保障性租賃住房房租的通知》及配套操作細則相關規定?
答
承租已納入本市政府主管部門公租房網上簽約系統管理的公租房并按規定辦妥租賃備案的職工,仍按照《關于優化本市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公共租賃住房租金業務流程的細則》等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
資料:市公積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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