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網信辦:建立負面清單 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范管理
人民網北京11月23日電 (劉微)近日,中央網信辦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范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范,維護良好網絡輿論秩序,營造更加清朗的網絡空間。
中央網信辦指出,近年來,網上泛娛樂化傾向、低俗炒作現象屢禁不止,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象等不良文化沖擊主流價值觀,一些網上有關明星的宣傳信息內容失范,緋聞八卦、隱私爆料占據網站平臺頭條版面、熱搜榜單,占用大量公共平臺資源,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為了進一步規范娛樂明星網上信息,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制定并印發《通知》。
《通知》從內容導向、信息呈現、賬號管理、輿情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15項具體工作措施,力求有效規范娛樂明星網上信息。
《通知》要求,嚴把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內容導向,加強正面引導,建立負面清單。娛樂明星網上信息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的內容,不得宣揚流量至上、畸形審美、奢靡享樂、炫富拜金等不良價值觀,不得為博眼球低俗炒作緋聞丑聞、渲染明星情感糾紛隱秘細節,不得未經授權曝光、買賣明星身份信息、家庭住址、行程信息等個人隱私,不得批量發布涉明星藝人及其作品,進行惡意營銷或刷量控評,不得發布涉明星虛假不實信息,進行曲解詆毀、造謠抹黑,不得為違法失德明星藝人復出造勢、洗地宣傳,不得挑動粉絲群體互撕謾罵、攻擊對立,或刺激誘導粉絲群體進行過度消費、非法集資、非理性打投等應援行為。
《通知》按照信息內容屬性、影響作用等因素,將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劃分為演藝作品、個人動態、商業活動、公告、公益、權威發布等6種類型。其中,在演藝作品方面,具體包括明星影視、音樂、綜藝作品及相關宣傳、片段、演繹、評述等,原則上自然傳播,但不得在《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第十一條規定的重點環節扎堆呈現,含有明星個人標識的,在首頁首屏、熱門推薦、熱搜榜單等環節,同一明星同一時段原則上只能呈現一條。
《通知》要求加強對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粉絲團(后援會)、娛樂類公眾賬號、MCN機構等賬號和主體的管理。其中,在分級監測管理明星賬號方面,各平臺要全面摸清明星賬號注冊底數,根據粉絲數量、傳播能力、信用評價等情況,對明星賬號進行分級管理,相關情況向網信部門定期報備。建立各平臺重點關注目錄清單,對達到一定粉絲數量和傳播能力的明星賬號,進行實時監測和動態預警。對于熱點敏感社會話題中,發布帶偏節奏、混淆視聽、煽動極端情緒信息內容的明星賬號,及時采取處置措施,并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在嚴格違法失德明星藝人賬號管理方面,對違法失德明星藝人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全網統一標準,嚴防違法失德明星藝人轉移陣地、“曲線復出”。在嚴格明星經紀公司和粉絲團賬號管理方面,加強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賬號認證審核,同一經紀公司(工作室)原則上在同一平臺只能注冊一個賬號。粉絲團(后援會)賬號須經明星經紀公司(工作室)授權或認證,由其承擔日常維護和監督管理的責任。未經授權的個人或組織一律不得注冊明星粉絲團賬號。
《通知》強調,各地網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范工作,結合“飯圈”亂象整治,制定細化實施方案,指導督促網站平臺抓好各項措施落實,務求取得工作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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